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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幼女法律不容 继母冯光明被逮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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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1
第4版(要闻)
专栏:

  虐待幼女法律不容 继母冯光明被逮捕
新华社合肥1月10日电(记者王正忠、通讯员祝家富)年仅5岁的幼女卢茂倚,不堪忍受继母的虐待,在其生母和部分居民的支持下,以原告身份提出起诉,将继母冯光明推上了被告席。最近,合肥市郊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将冯光明逮捕。
卢茂倚的父亲卢红武是合肥铝厂工人,与妻子离婚后于去年初与本厂工人冯光明结婚。按协议,孩子归卢红武抚养。
冯光明对孩子的生母常去幼儿园看望女儿一事不满,就把气泄到孩子身上,对卢茂倚拳打脚踢。卢红武也常为此罚孩子跪齿形洗衣板。这样一来,使卢茂倚一见到生母就吓得发抖,不敢叫“妈妈”,并且总哭着要她母亲不再来看她。为了不使孩子受委屈,生母改探望为电话询问,继母知道后,同样对孩子施暴,吓得孩子连电话也不敢接。去年冬季的一天,孩子的生母又到幼儿园看望女儿。当晚,卢茂倚即遭到继母和生父的毒打。他们甚至用缝纫机针扎孩子的脸和手指。
记者在孩子的病历上看到这样的诊断:左面颊左起耳后,右止(至)鼻翼,上至眼下,下止(至)颧骨青紫,在此范围内满布针尖大小的出血点,右面颊有40×30厘米大小青紫及出血点,右手指有紫血泡。另外,小孩子头上还有一个肿包。
摧残亲生女儿的卢红武被法院予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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