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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发出通知 庆祝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卅五周年动员全国各界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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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28
第1版()
专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发出通知
庆祝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卅五周年动员全国各界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二十七日下午扩大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在听取了中苏友好协会总会钱俊瑞总干事所作的关于“中苏友好月”的报告后,决定发出:“关于庆祝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五周年纪念、动员全国各界人士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给各级协商委员会的通知”。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周恩来、李济深、郭沫若、陈叔通,常务委员李维汉、王昆仑、蒋光鼐、张澜、章伯钧、章乃器、张奚若、朱德、沈雁冰、邵力子以及全国委员会在京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各委、部、会、院、署、行首长等共八十余人。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发出“关于庆祝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五周年纪念、动员全国各界人士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给各级协商委员会的通知”,全文如下:
今年十一月七日是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五周年纪念日。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决定从十一月七日起至十二月六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中苏友好月”,以热烈庆祝这个奠定全世界人民胜利局面的伟大节日,并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在全国人民群众中普遍和深入地进行一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前途的教育;在中苏两国友好同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与巩固中苏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和县常务委员会,应尽力协助中苏友好协会做好“中苏友好月”的各项工作。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和县常务委员会在上述期间及其前后,应协助当地中苏友好协会大力动员和组织各界人士参加“中苏友好月”的各项活动与工作。
二、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应结合爱国增产节约运动和思想改造运动,并根据各界人士中的具体情况,推动学习苏联各项先进经验,报告和座谈中苏友好对世界和平的伟大意义;组织当地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各种座谈会、报告会及晚会等,并可适当地组织关于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成就的座谈会,以进行这种学习。
三、在苏联代表团和苏联歌舞团到达的地方,各省市协商委员会应约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及各界著名人士和苏联代表亲切地晤谈,并表达欢迎感谢之意。并可适当地联合组织讲演会,请苏联代表作各项专题报告,以期获得直接的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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