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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境界”高低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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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5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思想境界”高低说
高闻
人的思想境界确有高低之分。但什么是高境界,什么是低境界,有时虽然是同一个人同一件事,不同的观察者的结论却大相径庭。
前不久,笔者曾采访了山西省忻州地区土地局郝文山局长。在被问及“面对个别迅速‘现代化’了的同僚、面对唾手可得的便宜好处和送上门来的财物金钱,你为何能廉洁自持、不为所动”时,郝文山同志回答说:
“我第一是不贪。有钱当然比贫穷好,但贫穷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改变,贪占国家的便宜,收下不义之财,就把自己归入了贪官污吏的行列。第二是不忍。送钱送物给我们的,大都是连我们都不如的老百姓和小干部,他们给我们送的钱物,很可能就是儿子上学的伙食费或赡养老人的冬衣钱,我怎能忍心要他们的东西呢?第三是不敢。收礼受贿、以权谋私,就触犯了党纪国法,一旦受到制裁,我就连现在这个县团级干部的正常收入也保不住了呀!”
以笔者来看,这番话坦诚而富于同情心,应当说纯朴、真实地表达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心声。我如实把他的这“三不”写入了新闻稿。不料,一位领导看了却大摇其头,说:“什么不忍、不敢,境界太低!”
诚然,不忍,不敢,比起某些干部喜欢唱的“高调”来,“境界”似乎不那么“高”,但关键是真,唯其真,才显出真正的高。这当然不是说,调门唱得高的都是假的,我们有许多干部廉洁奉公,一身正气,说得到、做得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是很令人敬佩的。可以说,他们对端正党风,确实起到了垂范的作用。但是,不容否认,也确有一些“口头革命派”,其言词所表达的境界的确是够“高”的,但其行为未必那么“高”,甚至却低下得很、卑污得很。这种人言不由衷的“高境界”,能够让谁相信呢?
细分析之,在郝文山的“三不”中,“不贪”、“不忍”属于自律,“不敢”则属于他律。面对眩目的金钱、奢华的享受,道德自律的力量往往显得势单力薄。这时如果没有严格的法纪约束,没有违法违纪必究的先例,自律的作用就会减弱以至于消失。在作恶而不受制裁方面,“榜样”的力量也是惊人的,上行下效,前行后效,政风吏治便势必变得不可收拾。由此可见,使那些有机缘、有可能贪占国家财物、收受公私贿赂的人不敢轻举妄动,不敢伸出攫夺之手,形成一种“伸手必被捉”的社会环境,对于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对于廉政建设,实在是第一要义。对干部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干部本身的自省、自律固然是必要的,但如若离开了铁面无私的法制纪律,离开了社会的有效监督而谈什么“高境界”,那很可能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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