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阅读
  • 0回复

保定、江津等10个单位荣获“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保定、江津等10个单位荣获“双拥模范城(县)”荣誉称号
新华社福州1月16日电 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授予保定、江津等10个单位以“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决定说,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全国军民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维护国家和军队的稳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显著的成绩。1989年以来,各级党政军领导对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许多地方把“双拥”工作纳入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动员和组织广大军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积极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活动,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有力地促进了部队的建设和改革,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活动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授予下列城市“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河北省保定市、辽宁省本溪市、吉林省通化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苏省徐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烟台市、广东省珠海市、陕西省宝鸡市。
授予四川省江津县“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
决定说,上述“双拥”模范单位,是“双拥”工作的优秀代表,是全国军民学习的榜样。希望这些先进单位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争取更大的光荣。
民政部、总政治部在决定中指出,为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拟在适当时候再命名一批“双拥模范城”、“双拥模范县”。各级政府和驻军要切实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注重实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