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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车辆工厂党委一班人廉洁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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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贵阳车辆工厂党委一班人廉洁自律
游军雄 王焕章
本报讯 贵州省贵阳车辆工厂党委一班人自觉约束自己,身体力行,注重一个“廉”字,为在全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了好头。
原党委书记王兆君的妻子是建厂初期的老职工,长期从事管理工作,和她一起工作的同事有的提了干,有的评定了职称,可她仍是一名工人。厂里组织人事部门几次建议给她办理转干手续,王兆君总是说:“当领导,家属就要沾光,那不是共产党的章程!”
工厂有个规定,领导干部的家属不准搭乘厂里的小车。王兆君的儿子患病住在市区医院,他和老伴每次前去探望护理都挤公共汽车。一次他老伴去市医院,正好碰上厂里的小车进城,司机主动招呼让她上车顺路带去。她说:“家里贴着厂里规定,我不能违反。”厂长惠金根的女儿在市里上学,他经常去市里办事,却从不允许女儿搭车。
近几年,厂里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筹集资金为职工建住宅,让707户职工高高兴兴地搬进了新居,663户改善了住房条件,职工住房难的问题得到了基本解决。每次分房,厂领导总是让了又让,优先奖励贡献最大的一线工人。
1988年,全厂职工平均每人浮动一级工资,书记、厂长都没要。为鼓励职工协助工厂打开产品销路,工厂规定推销产品可按比例提取信息费。厂长惠金根先后为厂里推销了几十万元的产品,按规定可提取一笔可观的信息费,但他分文不取。
厂党委领导的模范行为,无疑对奉公守法者是一种鼓舞和激励,对违法乱纪者则是一种制约和威慑。物资处88名职工共交回收到的“回扣”现金138000多元。 (游军雄 王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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