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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仆本色——咸丰县廉政建设记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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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公仆本色
——咸丰县廉政建设记事
罗耀平 向极航 谢韬
古话说:“贪官不修衙门”,是因为贪官把修衙门的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而湖北省咸丰县领导机关的办公用房,之所以长期没有整修,是因为他们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全县人民的脱贫致富。
走进咸丰县人民政府大院,迎面是三栋破旧的办公楼。室内阴暗潮湿,室外墙壁斑驳,都是五六十年代的木架结构。政府几十个部、办、委、局、室都挤在这三栋办公楼里。
县委大院的七栋楼,更是一栋比一栋旧。第一栋是县委办公楼,建于60年代,70年代翻修过一次,把木架房顶换成了水泥平顶;到了80年代,办公室不够用,又在房顶加了一排工棚式简易房,作为4位正副书记的办公室,冬天冰冷,夏天闷热。第七栋是机关干部宿舍,还是1910年比利时传教士在这儿修建的天主教堂。
“办公室旧点不要紧,只要群众的日子好过。”这是县领导常说的一句话。县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这种艰苦奋斗过紧日子的传统一直没有丢。
咸丰县的领导机关不仅房子旧,车子也很旧。县委机关有三辆汽车,其中一辆1978年购买的北京吉普已经跑了20多万公里,现在仍是领导干部下乡的“当家车”,车体锈了,车门也关不严。前几年,各地争相购买进口车,有人提议为工作方便,也为咸丰的形象,应该买一二辆高档车。县委领导说:“咸丰是个穷县,一些农民饭都没吃饱,我们怎么忍心坐好车,装门面?”断然否决了这类建议,几次到手的小车指标都被退了回去。
这几年,咸丰县有越来越多的土家、苗、汉族群众越过了温饱线,农民人均收入由1986年的158元上升到302元,县财政收入也以每年300万元的速度递增。按说可以改善一下领导们的房子、车子了,但县里每年确定支出计划时,除了人头经费,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文化教育以及公共福利事业,修房盖屋、购买小车的钱一直不予安排。
不仅如此,咸丰县领导们对自身的要求也很严。前任县委书记杨俊发在咸丰当了5年县委书记,儿子却一直在酒厂干临时工,开拖拉机,去年才和妹妹一道自费上了中专。老杨一家人一直住在妻子单位的二室一厅里。县委的同志几次劝他搬进县委机关的三室一厅,都被他谢绝了。他说:“机关人多房少,让老同志和那些比较困难的人先住吧。”
正是县领导这种表率作用,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种廉洁务实的好风气。全县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没有一人建私房;州、县几级纪检监察部门极少收到针对咸丰县区以上干部的举报信、告状信。湖北省纪委书记丁凤英在咸丰调查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曾在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一次干部大会上感慨地说:“不容易呀,我在咸丰街上都觉得脸上有光,头伸得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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