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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体育的必由之路——谈体育社会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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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8
第4版(要闻)
专栏:体育

  发展体育的必由之路
——谈体育社会化
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本身就带有社会性。
国家体委在1985年提出了体育社会化,倡导体育面向全社会,全社会办体育后,这使我国体育运动前景豁然光明。
很多体育界人士按体育社会化发展思路得出:中国体育将走向一个专业运动队和企业、高校、社区、俱乐部多种运动队并存,并在相互竞争中共同进步的局面,而在它们背后则是中小学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和在全民中的空前普及。
国家体委科研所研究员熊斗寅认为:“体育社会化是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毫无疑问,五年来所进行的体育社会化的确促进了体育事业的繁荣。但令人遗憾的是,体育人才并未随之大批涌现,各个运动项目后继乏人的现状仍未缓解。”
熊斗寅认为,体育社会化至今没有走出一个模样来。例如,目前全国61所大学兴办运动队,其中很多院校招收的是各省市队退役和被淘汰下来的运动员,他们运动生命已近黄昏,可塑性甚小,对国家选拔人才无补。要求高校培养世界冠军是不现实的。而行业体协办运动队的情况与高校类似,因此这几年也很少听说行业体协冒出世界冠军。
“体育社会化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是企业出钱出力,赞助体育部门,这是否片面?”笔者问。
“企业赞助体育迈出体育社会化的重要一步,很多企业承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赞助、主办大型体育竞赛等等,这些都为我国体育事业注入强大活力。企业出钱赞助体育应从大局考虑,从长远着眼。竞技体育的薄弱环节是青少年儿童业余训练,需要大量投资的也在这里。”
熊斗寅说:“体育还远远不能满足全社会的需要,我们对群体运动的开展缺乏研究,我们给社会提供的体育场地、设施少得可怜。希望体育界、企业界的有识之士以新的思路推进中国体育社会化进程。社会办体育不仅要支持高水平运动队,更要支持大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开展,多建些体育设施,使人们有地方锻炼身体。”
“当然,要真正扭转我国群众体育不利局面,光靠口号、号召无济于事,必须有具体措施和具体步骤,首先建立体育法。伍绍祖同志曾说,体育法作为保障人们参与体育的权益、规范和人们参与体育行为的根本准则,在我们蓬勃发展的体育事业中是不可缺少的。”
今年北京市体委计划在全市掀起群众体育锻炼高潮,一些亚运场馆也陆续对外开放,这是体育面向社会的一个可喜现象。这该是体育社会化的真正含意。
本报记者 李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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