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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职能 维护法律尊严 广西永福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办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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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2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强化监督职能 维护法律尊严
广西永福县人大常委会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办案
新华社南宁电(《广西法制报》记者鲁才、新华社记者肖美俊)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质询权,促使同级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对悬而未决案件从速办理。
去年7月31日,永福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4次会议。会上,常委会6名委员对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所办的3起案件,依法提出质询。
1987年8月下旬,永福籍人刘老五、汤小荣以贩卖黄金为诱饵,设下圈套,将湖南省永兴县两名买主骗至永福县桃城乡湾里村上洞屯,趁买主不注意,将其携带的7.8万元巨款盗走并大肆挥霍。这起轰动全县的“黄金”案,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却历时3年尚未结案,致使重大盗窃分子刘老五、汤小荣仍逍遥法外。原永福县百寿派出所所长刘世新,因受贿4000多元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但检察机关在侦查此案时发现其非法所得数额达1.89万元,检察院却没有将此一并起诉。去年春季,永福县邓福枝等11人伪造计划内供应化肥票证1.9万张(每张25公斤),给国家造成1.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非法承印假化肥票证的桂平县光明印刷厂厂长莫胜荣,亦构成了犯罪,检察机关不仅没有将莫胜荣同其他案犯一并移送法院审判,反而对他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在会议作出相应决定后,公安、检察部门立即对上述三案重新进行查处。
县公安局于去年8月分别将“黄金”案的要犯刘老五、汤小荣收监。随后,办案人员赴湖南调查取证,并于同年11月上旬将此案移送县检察院。县检察院立即撤销对莫胜荣取保候审的决定,并于去年8月4日派员前往桂平县,将伪造票证案犯莫胜荣收监并向法院起诉。前不久莫胜荣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县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已将刘世新非法所得一案全部查清。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永福县人大常委会正确行使质询权的做法,得到了群众的赞扬,他们认为此举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地方权力机关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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