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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实施三年见成效 今年“水法宣传周”要更加丰富多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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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21
第2版(经济)
专栏:

  《水法》实施三年见成效
 今年“水法宣传周”要更加丰富多采
本报北京1月20日讯 记者夏珺报道: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3周年纪念日。水利部副部长张春园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年来,在全国和各级地方人大、政府的领导下,水利部门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建立水法规、水管理和水利执法三个体系为中心,深入贯彻《水法》,水利法制建设得到了加强。表现在:
——学习宣传《水法》活动广泛深入地展开。从1988年开始,水利部每年7月1日至7日在全国范围开展《水法》宣传周活动,使水法宣传深入城乡、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
——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各级水政机构,到去年底,省地(市)县成立水政机构(含水利法制机构)1700多个;
——初步形成了水法配套法规体系。除已颁布的7项配套法规外,《水土保持法(草案)》等6项法规可望陆续颁布。
——水利执法队伍在试点中不断扩大。全国已有547个县市建立了水政监察队伍,近万名水政监察员经过培训已正式上岗;
——水事案件及水利纠纷得到依法处理。共破获各类水事案件2万多起,查处违法犯罪分子1.4万人,破坏水利设施的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冀、豫、晋、陕边界的水事纠纷及太湖犊山口建闸、水阳江等几处省际重点水事纠纷的处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张春园副部长说,在今年7月1日至7日的第四届“水法宣传周”内,要开展更丰富多采的宣传活动,使水法的宣传进一步深入城乡,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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