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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奖励将由人事部门统管 奖出多门等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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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我国行政奖励将由人事部门统管
 奖出多门等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新华社哈尔滨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李毅、本社记者刘玉勋)记者从13日结束的全国人事考核、奖惩、任免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奖励的宏观调控,对以劳动模范为主体的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的评审表彰工作,将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并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这标志着我国行政奖励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我国当前的行政奖励工作,主要是依据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一部暂行规定进行的,实践证明,这部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之奖励工作失控,近年来出现奖励工作政出多门、降低标准、重复奖励等混乱现象,影响了行政奖励工作的严肃性和激励导向作用的发挥。
对此,我国各级人事部门从1989年起,逐步加强了奖励工作的宏观管理。
一是加快奖励工作法制化的进程,建立健全奖励法规。国家人事部正抓紧拟定以政府名义授予荣誉称号的暂行条例,使行政奖励工作逐步实行法制化管理。
二是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行政奖励工作的职能。国家已明确规定,国家行政奖励由人事部拟定制度并指导实施。我国目前实施的记功、记大功、颁发奖品和奖金、升级、升职和通令嘉奖等奖励,已由各级人事部门统一审核,奖出多门等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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