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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江泽民乔石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七中全会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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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江泽民乔石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七中全会精神
本报北京二月一日讯 记者何伟、毛磊报道: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今天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会上传达了江泽民、乔石同志对这次会议所作的重要批示。
江泽民在批示中希望法院全体干警认真贯彻党的七中全会精神,继续紧密团结,埋头苦干,为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作出更大贡献。他表示,春节将至,请代为转达对全国法院干警及其家属的节日问候。
乔石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干警认真学习和贯彻十三届七中全会的精神,严肃执法,全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在会上提出,今年人民法院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进一步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服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服务。
据了解,在去年全国法院审结的二百九十二万一审案件中,刑事案件占四十五点六万件,比一九八九年上升百分之十七点四,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共五十八点一万人,其中属于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二十七点一万人。
任建新提醒人们注意,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还在上升,治安形势仍然是严峻的。我们同犯罪作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情绪。他重申,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必须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
在谈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时,任建新说,这是党和国家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长期的基本方针,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他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明确自身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担负着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犯罪、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任务。要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违法,遏制犯罪。
任建新要求各级法院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注重办案效果。他特别强调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他指出,各级法院今年要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作为纠正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因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而判决不公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他重申从严治院,坚决清除贪赃枉法等严重违法乱纪分子;要坚决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吃请受礼等不正之风,创造一个为政清廉的好风气。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以及一部分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百六十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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