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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就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稳购 压销 调价 包干 缩小国家粮食收支缺口逐步解决购销价格倒挂 对各省区市粮食包干指标略加调整继续执行两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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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就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稳购 压销 调价 包干
缩小国家粮食收支缺口逐步解决购销价格倒挂
对各省区市粮食包干指标略加调整继续执行两年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国务院最近就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1988至1990年度粮食包干期即将结束,从1991年起,国家经济建设将进入“八五”计划时期。为保持粮食稳定增产和粮食市场的稳定,促使主产区不断提高商品率,缺粮区不断提高自给水平,以缓解粮食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矛盾,近两年,主要是通过稳购、压销、调价、包干,缩小国家粮食收支缺口,逐步解决粮食购销价格倒挂,使粮食流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通知说,为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1991至1992年度,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粮食包干指标,按1990年度计划略加调整,继续执行两年。在此期间全国粮食定购数量每年保持500亿公斤不变。省内地区之间、农户之间、品种之间定购任务不合理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定购包干总量内自行调剂解决。国家粮食定购继续实行奖售平价化肥、柴油和发放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中央现行的挂钩标准不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可能多安排一些化肥、柴油,用于粮食定购。
通知指出,必须改变现在平价粮食销售范围过宽、数量过大的情况,通过压销,逐步做到国家定购与平价销售数量大体平衡。近两年内,各地要把城镇食品、副食酿造和饲料等项用粮逐步改为议价供应。属于口粮转化的早点和大众化食品用粮,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安排平价供应。城镇居民口粮定量标准和工种粮,有条件的地区,可借鉴一些地区的改革经验进行适当调整。农村平价粮食销售,除救灾粮、水库移民和边、山、老、少、穷地区的定销粮外,其他各项用粮要积极压缩。对扶持副食品生产和供应的各项政策,要注意保持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分年度的压销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通知说,从1991年度开始,平价食油销售只保城镇居民定量口油和军供用油,其他各项用油改为议价供应或市场调节。京、津、沪三大市购销缺口,中央开支的军供用油以及国家储备,从余油地区安排调拨解决。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强对议价粮油经营的领导和管理,搞好市场调节,进一步强化国营粮食主渠道和“蓄水池”的作用。进一步培育粮食市场,逐步建立和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实现按照经济区域和合理流向组织粮食流通。各地现有的批发市场,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不同品种和区域性的规范化粮食批发市场。要在粮食主要产区和主要销区发展一些松散型的经济联系和横向联合,逐步向组建企业集团过渡,发挥群体优势,在保证完成国家粮油定购任务的前提下,要坚持多渠道经营,坚持多年形成的供货渠道,把粮食流通搞活,严禁地区封锁。粮食集市贸易,要坚持常年开放,进一步搞活,方便群众,调剂余缺。要积极支持产粮区发展粮食生产,促进缺粮区提高自给水平。各级计委、财政、商业、农业等部门在安排农业投资时,要重点扶持调出粮食多的地区,在仓库建设和物资分配等方面也要优先照顾主产区的需要。改进粮食财务管理办法,改善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
通知强调说,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要继续贯彻粮权集中在中央的精神,增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平价粮食的收购、销售、调拨计划,是指令性计划,必须严格执行。粮食进出口,包括计划内和计划外,都要由国家计委会同商业部、经贸部负责综合平衡和安排,报国务院批准。要建立中央和省两级市场调节粮制度,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吞吐,平抑粮价,调节供求。要运用信贷、税收、物价等经济杠杆,搞活粮食流通,稳定市场,并从组织上和粮食管理体制上采取措施,加强中央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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