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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举行第94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纲要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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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07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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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举行第94次常务会议
原则通过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纲要等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李鹏总理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9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科委组织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
这三个文件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和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精神和所确定的目标,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科技专家、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的。《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领》是发展我国科技的中长期纲领性政策性文件,《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是前者的附件,是对若干主要行业、部门科学技术发展重要领域的具体化。根据这两个文件的原则要求,又拟订了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科技发展的规划和计划,作为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有关科技发展的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中国曾在1956年、1962年、1978年和1983年先后四次制定过科技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这些规划对指导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新技术蓬勃发展,我国正在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全面实行改革开放,并正在推动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就有必要制定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及中长期科技发展纲领性文件,以发展我国科技事业,振兴我国经济推动我国社会全面发展。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并且已经深入人心,必须继续贯彻执行。为使我国科技水平在今后十年有较大的提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继续增加科技投入,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使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会议决定,上述三个文件经修改后,印发各地方、各部门贯彻执行。今天的会议还讨论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边界条约》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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