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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减税让利等措施 国家财政十年支持国营企业三千多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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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09
第2版(经济)
专栏:

  通过减税让利等措施
  国家财政十年支持国营企业三千多亿元
本报北京2月8日讯 记者颜建军从财政部获悉:国家财政最近10年拿出3100亿元支持国营工交企业,大大增强了企业的财力。中央领导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说,财政战线的同志做了大量工作,应给予充分肯定,财政支持了改革开放与经济的发展。
最近社会上有传闻,说国家对企业给得少、通过减税让利给企业的财力又通过别的渠道拿回去了。而财政部在调查研究后提供的数据表明,从1981年到1990年的10年间,国家财政通过减税让利等方式支持国营工交企业的财力累计达4198亿元,扣除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发行国库券、提高银行利率以及开征新税等从企业拿回的1098亿元,10年间财政支持国营工交企业的净财力累计为3100亿元。其中,“六五”时期为652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内财政收入的9.87%,“七五”时期2449亿元,相当于同期国内财政收入的19.13%。
据了解,国家财政对国营企业的财力支持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1、通过提高企业留利率,并批准部分行业和部门的专项让利措施等减税让利2529亿元。其中,能源行业1121亿元,主要原材料行业378亿元,机械、汽车、轻工、纺织等行业599亿元;2、通过实行分类折旧办法,分期分批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大修理费提存率和矿山维简费提取标准等让利653亿元;3、通过增加新产品及新技术开发资金来源和对新产品实行减免税优惠等减税让利128亿元;4、通过对企业基建及专项贷款实行用税前利润还贷政策让利865亿元;5、通过贴息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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