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阅读
  • 0回复

美选举制度极不民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06
第4版()
专栏:

美选举制度极不民主
【新华社五日讯】据塔斯社纽约四日讯:美国的竞选运动已于十一月三日结束。十一月四日就要选举了。
美国的总统选举是分两个阶段进行的。十一月四日选民选举的不是总统,而是不同的党派在选区内提名的选举人。选举人选举总统是在十二月举行。但是实际上,总统选举的结果在十一月里就决定了,因为选举人所属的党派是大家都知道的。
在形式上,美国已宣布实行“普选”制度。然而,美国选举法却使广大劳动人民和没有财产的人无法参加投票。例如,南部四个州内的财产限制剥夺了广大没有财产的黑人投票的权利。南部五个州的人头税剥夺了千百万贫民的选举权。各州的居住年限限制使当局可以把季节性工人和被迫到各地寻找工作的失业者排斥于选民名单之外。
十九个州的教育限制要求选民有英文知识和正确说明宪法的能力。这个条件剥夺掉受教育不多的人特别是许多工人和移民的投票权。
美国现有的很高的年龄限制(公民要到二十一岁才有选举权)使相当大的一部分青年失掉参加选举的权利。
此外,许多其他州的立法,都使当局可以专断地剥夺选民投票权。例如:在南部几个州里,要有“声望”才能有投票权。在佛蒙特州,要“举止温文尔雅”的人,才能列入选民名单。
所有这些无理的限制使一大部分劳动人民不能投票。例如,在一九四八年的上一次总统选举中,有两千万达到选举年龄的人被剥夺掉选举权。据美联社估计,在本届选举中,这种数字要增加到二千五百万人,即占达到选举年龄的人数的四分之一。
在美国,通常总是有一大部分选民不参加投票的。达到选举年龄的人只有半数左右参加选举。在一九四八年的总统选举中,已达选举年龄的人只有百分之五十参加投票,而在一九五零年的国会议员选举中,只有百分之四十强的选民参加投票。这种参加投票人数很少的情况,不仅是由于许多对普选权的限制造成的。这种情况也是美国劳动人民对于两党交换执政表示失望、对民主党及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在他们竞选演说中慷慨激昂地提出的诺言表示不信任的结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