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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年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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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办“年货”
刘国和 孙遂川
“孙狗蛋,10口人,现金5100元,面粉10袋,大米100公斤,菜油25公斤,大白菜150公斤,猪肉10公斤,水果糖25公斤。”“刘大娃,7口人,……”“秦套圈,4口人……”这是春节前夕河南省登封县大冶乡西村第一村民组干部正在为群众分“年货”。点到名的户主接到自己分得的“年货”时,一个个直乐得合不拢嘴儿。
“陈治黄,你这个村民组长就不怕担分净吃光的罪名?”我们半开玩笑地说。
村长吴新世替陈治黄接上了腔:“这可不是哟!”接着他如数家珍地向我们介绍起这个村民组的情况:全组470口人,只有110亩土地。1988年6月,群众推选30来岁的陈治黄当组长。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他们狠抓集体经济,先后恢复和新办了3座煤矿、1座铝矿、两个机砖厂、1个火车站装煤台,一时间,集体企业红红火火,去年1年,组里仅企业提成就达92万多元。加上农业收入,全组年人均纯收入2482.90元。
村长说:“集体有了钱就给群众办实事,如解决水电费、建幼儿园、复耕土地、治理街道、捐资办学等。今年春节为群众办‘年货’,每人510元钱、1袋面粉、10公斤大米、2.5公斤油、1公斤肉、15公斤大白菜、2.5公斤水果糖。除去这些开销,集体还存有48万多元。”
我们说:“你们现在家家盖新房,户户有存款,人称万元新村,你们的体会是什么?”
陈治黄回答说:“就是走集体富裕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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