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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全市人民讨论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海房改方案出台 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制度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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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11
第1版(要闻)
专栏:

  经全市人民讨论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海房改方案出台
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制度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
本报上海2月10日电 记者萧关根报道:上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日前举行第24次会议,认真审议《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并作出决议,原则批准《房改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时间,待模拟运行后由市政府确定。
这项房改方案的出台,意味着上海市将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房”的制度,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改变由国家、集体包下来的建房办法,建立起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筹资建造住宅的机制;进一步加快住宅建设和解决住房困难的步伐,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
据市有关部门测算,实施房改方案后,全市可多筹集资金8亿多元用于建房,可建100万平方米的住房。市政府计划今后10年内平均每年建住宅500万平方米,到本世纪末,实现全市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上、住房成套率60%的居住目标。
近11年来,全市共建成住宅4368万平方米,大大超过解放前上海住宅的总量。有83万户约270万人住进了新房。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海目前住房紧张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上海市在制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时,注意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使其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去年9月,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将房改方案讨论稿交给全市人民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深入居民家中,了解住房情况。全市有80%以上的职工和里弄居民参加房改方案的讨论,绝大多数人认为,房改方案是可行的,市政府将方案在实施前交给群众讨论,是决策民主化和相信群众的体现。另据抽样调查,在98个单位近5万人中,对房改方案讨论稿表示赞成和可以接受的占84.6%,不赞成的占9.7%;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7%。
上海房改实施方案的特点是,把解决市民当前的居住困难和实现住房商品化的长远目标结合起来,着重于筹集造房资金机制的转变;建立相应的保证方案实施的监督系统;逐步把住房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纳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轨道。上海房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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