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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加强体改委综合协调职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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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11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
  加强体改委综合协调职能
本报北京二月十日讯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就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协调工作发出通知指出:为了使改革符合实际情况,避免相互脱节,减少摩擦,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国家体改委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协调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全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方案、措施的衔接、配套、综合、协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通知重申:国家体改委是国务院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和方案,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企业改革,组织重要改革措施的试点和推广。
具体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拟订全国性经济体制改革的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方案。这类规划、方案,先由国家体改委研究提出指导原则和轮廓设想,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研究提出本部门改革的初始规划、方案,由国家体改委综合平衡,从总体上进行研究论证,形成总的规划、方案,经征求地方意见,并经国家体改委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协调国务院各部门拟订本部门或行业的全国性改革规划、方案及其实施。这类改革规划、方案,除党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审理的以外,拟订规划、方案的有关部门在报国务院审批前,要先送国家体改委征求意见,对其中涉及到其他部门的重大改革措施,由国家体改委进行协调。有关部门将规划、方案连同国家体改委的意见,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有重大问题,国家体改委予以协调。
——协商拟订属于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试点的方案,并指导、协调方案的实施。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试点,由国家体改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提出,有关各方共同协商拟订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后,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国家体改委负责指导、协调。
鉴于国家体改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综合性很强,许多重大改革问题需要各综合部门共同协商,国家体改委实行委员会制。委员会的组成,除国家体改委正副主任和少数专职委员外,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劳动部、国家物价局各指定一位分管改革工作的副职任委员会的委员。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审议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搞好协调衔接,为国务院决策提出建议。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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