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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防范内盗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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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1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认真防范内盗案件
近年来,我区所属单位及驻我区的省、市直属单位的内盗现象十分严重,这一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齐齐哈尔化工总厂一职工利用上夜班之机,先后4次盗窃厂里生产用的5块电解板。一次,他竟然赶着毛驴车到厂里盗窃,盗得物品价值4000多元。一些不法人员还内外勾结,合伙盗窃。齐齐哈尔钢厂昂昂溪机电厂的两名职工,伙同齐齐哈尔化工总厂一职工和几名待业青年,先后在齐齐哈尔钢厂盗窃电缆线、废铜线等物品10余次,价值4000多元。
内盗案犯大都熟悉内情,他们有的选择中、夜班疏于防范之机,翻墙打洞进行盗窃;有的在运输时多装少卸,中途倒卖;有的暗中窃取或复制仓库钥匙,伺机作案;有的采取气割、锯剪等破坏性手段行窃。如我市水师制胶厂一职工,利用上夜班之机,到本厂2号仓库,设法弄开铁门,一夜间出入6次,盗得聚酯漆包铜线、电缆线、铝橡胶线等物品,价值5000多元。
在被盗的物品中,既有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也有各类日用品;既有工业成品、半成品,也有职工生活用品和农副产品。许多案犯甚至把手伸向各类重要的工业原料和燃料,直接破坏了生产经营活动。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检察院 王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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