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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剖阜平县一些党员和干部的严重腐败现象 河北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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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08
第4版(要闻)
专栏:

  解剖阜平县一些党员和干部的严重腐败现象
河北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斗争
本报石家庄12月7日电 记者陈国琦报道:中共河北省委最近发出通知,解剖阜平县腐败现象严重滋长蔓延这一反面典型,要求全省干部、党员以此为鉴,把反腐倡廉引向深入。
阜平县一些党员、干部不择手段地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挥霍浪费,以权谋私,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构成犯罪并移交检察机关立案的有19起,涉及24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2人。原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王振荣、宋锡九、杨发成、刘丙臣均有索贿受贿的犯罪行为。县化工厂厂长吴明等3人,通过开具假发票等手段,合伙贪污公款2万余元。该厂正副厂长和财会、供销等科室的12人,1989年至1990年从银行贷款20.2万元,在本厂入股,坐吃利息,仅厂长、厂党总支书记等4人就获利息差4.3万元。煤矿矿长杨振明在几家个体煤矿入“权力股”,敲诈勒索1万多元。县里几家银行的一些主要负责人有严重的以贷谋私和以贷索贿问题。
这个县一些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问题严重。原县粮食局局长辛凤建让建本局综合服务楼的包工队建私人住宅楼房14间,个人少付工程费1.55万元,还无偿占用国家土地。原县农业银行行长杨正洪建私房4处24间,出售出租各3间,得款1.35万元。县建筑公司副经理白玉朝建楼房、配房共14间、482平方米,价值11.9万元,个人仅付款1.4万元。经理张宝玉、副经理刘权生分别建私房105平方米、132平方米,2人仅付了施工工人的工资。
为了尽快查清阜平的腐败现象,严肃处理,中共河北省委于9月份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省委在《关于以阜平问题为鉴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通知》中,要求各级党委利用阜平县问题这一反面典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深入的反腐败教育。各级领导班子要用整风精神,通过生活会的形式,主动清理自身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廉政措施。并要求纪检、监察、检查等部门,集中力量,协同作战,重点查处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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