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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计划生育措施得力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74‰仅高于京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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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20
第4版(要闻)
专栏:

  浙江计划生育措施得力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74‰仅高于京沪
据新华社杭州2月19日电(记者许群、通讯员邵新华)浙江省“七五”期间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使计划生育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据统计,“七五”期间,浙江省人口出生率为14.84‰,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74‰,仅高于上海、北京;连续5年人口保持在再生产的更替水平以下,相当于少生人口440万,为社会节约费用381亿元。
浙江是我国人口密度最大的省份之一,“七五”期间又进入了生育高峰期,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为此,这个省一方面在强化人口控制意识,一方面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省里将人口计划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将两种生产计划指标一起下达,从省长到乡、村长,层层建立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军令状”,年终两种计划指标一起考核。去年,遂昌县在考核评比先进乡镇时,有5个乡镇在开发农业、粮食生产方面均属优等,但人口计划未完成,被取消受奖资格。
——实行“双轨控制”,在不突破人口计划总指标的前提下,允许地区内部协调。嘉兴市多年来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进入“七五”期间有28万女性达到法定婚龄,加上可以照顾生育的72万对夫妇,出生人口将超出省下达的指标。为此,市里采取紧急措施,大力提倡晚婚晚育,疏散生育第一孩的时间;动员部分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自愿不再生二孩或推迟生二孩的时间。结果在“七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0.4‰降到6.85‰,1990年计划生育率达到99.20%。
——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帮助落后地区堵塞漏洞。浙江南部温(州)、丽(水)、台(州)地区,计划生育率长期徘徊在60%至70%左右。为此,这些地区一方面强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方面积极探索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督促的机制,使落后面貌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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