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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基本清毕干部违纪建私房 427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3800多名干部退出公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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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21
第4版(要闻)
专栏:

  江西基本清毕干部违纪建私房
427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3800多名干部退出公房
本报南昌2月20日电 本报记者余清楚、江西日报记者陈新林报道:江西全省上下关注的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干部在城镇违纪建私房工作,历时1年零10个月,已基本完成任务,在端正党风、严肃政纪、惩治腐败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统计,近两年来,全省共查出在城镇建私房的党政干部10816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达6032人。共有10028名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违章违纪违法建私房问题,占建私房干部总数的92.7%;共核算出应退缴各种补罚款1432万元;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的干部427名,其中地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45人,科级253人。全省共没收、拆除和征收的私房196幢,3886名建了私房的干部退出了公房。
从1989年初清房工作一开始,江西省委、省政府就组织全省10多个有关部门和11个地市的干部,进行了为期5个多月的调查研究,根据干部建私房中实际存在的130多种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具体表现,归纳出8个方面、62种违章违纪违法的问题,对清房工作规程、办案程序、案卷标准等作了具体规范,形成了一套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这次清房,开始阻力很大。江西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4次清房工作会议,针对有些地方“抓小不抓大”的现象,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抽调了1万多名干部,组成了强大的清房队伍,对已经掌握的368个重点案件及时处理,又及时向新闻界公布了9起典型案例,使清房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江西省在清房工作中,注意调动群众参与和监督清房工作的积极性,普遍做到“四公开”,即有关清房工作的文件公开、建私房户自报的情况公开、清查核实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取信于民。有不少干部建私房案件,就是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举报和揭发,才得以清查处理的。同时,他们在查处案件时坚持实事求是,掌握政策界限,注重对犯错误干部的教育和挽救。在党的政策的感召下,全省共有2293名干部主动交待问题,退出违纪金额247万元,退出土地面积3万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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