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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酒摊”搬进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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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2-24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莫把“酒摊”搬进家
田朝梅
最近,河南濮阳市实验小学在学生中开展了“你最不喜欢父母做哪些事情”的调查,很多孩子说,最不喜欢家里经常摆“酒摊”。
孩子们的意见不无道理。我们一方面要呼吁为孩子们创造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也要引起警觉:中央三令五申,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效果是好的。但是,也确实有那么一些人别出心裁,把公款“酒摊”从饭店、酒楼搬进家里。有个单位的领导干部毫不掩饰地说,“当前,廉政建设是个‘大气候’,在饭店里吃吃喝喝,不太合适;转移到家里吃点喝点,只要不在外面造成影响,花点公款也没啥!”鸡鸭鱼肉还是照吃不误。对这种隐形设宴,实在应管一管。
当然,也有些“酒摊”属于私人消费,来了亲朋好友喝上两杯,或者自酌自饮。这无可非议。但是,这种“酒摊”常摆不辍,天天喝得稀里糊涂,孩子们没有一个学习的好环境,他们有意见,做家长的难道不应该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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