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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平县第五区人民政府 应深入检查婚姻问题方面的旧法观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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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山西省高平县第五区人民政府
应深入检查婚姻问题方面的旧法观点
编辑同志:我们是山西省高平县第五区的读者。在这次司法改革运动中,我们曾经听了第五区人民政府前秘书李同的检查报告。从他的报告中,我们看到了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的危害性,尤其是对于婚姻问题方面的。如青年郭富保和李其楼到区人民政府要求登记结婚时,连跑三次都未被允许,秘书李同说,男方的两个哥哥都没有结婚,所以他们要结婚是“不合理的”;又主观臆断他们是“买卖婚姻”,最后说他们是“先奸后婚”,所以“不能结婚”。郭富保不知道应该如何反抗,在绝望之下自己活埋致死。县司法科前科长张培森验了郭富保的尸首后说:“这是他自己愿死,与咱没关系。”这是什么话!由于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作怪、婚姻法未被贯彻执行,一连串的命案发生了:如铁炉村一个十八岁的妇女因婶母干涉婚姻自由而投井自杀;酒务村一个妇女跳窑坑洞而死等等。我们建议有关领导方面对这些情况作深入的检查。
张广基 焦道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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