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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投诉的焦点——访中国消费者协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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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07
第2版(经济)
专栏:

  质量:投诉的焦点
——访中国消费者协会
本报记者 刘霄
一些商品质量不佳,假冒伪劣混迹,是目前消费者最头疼也最气恼的事情。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自1985年至1990年,该协会每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从8000余件猛增到28.5万余件。其中关于质量的投诉,连续6年占75%以上,超过计量、价格、广告等方面的投诉而居首位。
量大面广
假冒伪劣商品不断流入市场,对消费者的权益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北京一位姑娘,花85元从个体摊上买了一双“新潮牛皮凉鞋”,穿了不过半天,鞋帮就从鞋底里拔出来了,仔细一看,原来竟是在硬纸外面抹了一层涂料的纸壳鞋。
天津消费者左耀龄,在青岛出差期间买了3袋标有“青岛特产,馈赠佳品”字样的海米,回家打开一看,除外面一层大海米外,里面包的全是变质发臭的碎海米渣。
沈阳消费者杨凤继,在市美达电子通讯器材商店花4600元买了一台夏普SOID型录像机,看第二盘带时机器停转。由于商店不保修、不退货,他先后两次自费更换集成块,耗资1000多元,仍然没有修好。他万分沮丧:花了5600元,买来的是说不尽的烦恼!
在假冒伪劣商品面前,几乎没有哪个消费阶层或哪类消费群体能够幸免。
贵州省200多位妇女,使用河北省泊头市日用化妆品厂生产的“太阳牌”美容祛斑露后,雀斑未除,反而满脸出现沉着性色素大斑,以至孩子认不出妈妈,丈夫认不出妻子,正在恋爱中的女孩子对象因此告吹,给她们带来莫大的精神和肉体痛苦。
武汉市第二中学135名学生,所戴的眼镜中仅9副各项指标合格,其余126副均为不合格的劣质货。同学戴眼镜后头昏、恶心、眼胀,看东西模糊,视力受到严重损伤。
假冒伪劣的化肥、农药、农膜、种籽肆虐乡间,给农民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耽误了农时,致使粮食大面积减产。
1990年6月至9月,各地消费者协会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消费者首先肯定了当前商品丰富、市场活跃的好形势,同时也尖锐地指出,产品质量,特别是假冒伪劣问题,确实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了。
谁之过
面对上述情况,人们完全有理由问一个“为什么”?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认为,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屡禁不绝,有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经济过热,片面追求产值、速度、利润。一家名牌冰箱厂厂长说得好:产值产量年年加码,质量年年滑坡。这家工厂实际年生产能力20万台,下达的任务是30万台,零部件不足,连门缝条都是现买现用。没办法,只能“米不够,水来凑”了。各地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盲目立项,重复建厂,生产无节制发展,也使质量严重失控。某省上百家电冰箱厂一哄而起;某地几年内建酒厂500多家,质量怎能保证?
二、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不法制造,不法经营。一些违法分子见利忘义,他们把市场看作赌场,不惜以身试法。某市一度劣质棉套泛滥,一些外地来的个体加工点生产的棉被和褥套百分之百为“夹馅”产品,即外面包薄薄一层好棉花,中间全部用纺织厂的下脚料、废料及医院弃掷的垃圾棉、线头等。一些劳务人员从事这种既无执照又不交税的不法生产,年产值可达四五十万元。而商业环节有的不法经营者和采购人员,为了获利和高额回扣,与不法生产者相互勾结,要假不要真。
三、少数领导、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据悉,现在假冒伪劣商品在有的地方已经不仅局限于个别人的小打小闹,而有“区域化”、“集团化”态势。有一些主管部门近年来热衷于举办展销会、博览会、评优会,只要企业肯交“银子”,就可以取得上会的资格,至于这些企业的商品质量如何,却无人把关。这就使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得以合法身份欺骗消费者。
四、对不法分子处罚太轻,打击不力,不足以形成威慑力量。
五、消费者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遇到侵权行为,往往“打落牙咽到肚里”,忍了,算了,客观上纵容了假冒伪劣品的不良现象。
联合制裁
鉴于假冒伪劣商品已经构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因此亟需综合治理,联合制裁。
首先,国家应尽快制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规,明确消费者的具体权利以及有关赔偿、诉讼、仲裁等制度;明确国家、地方领导、主管部门和企业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所应承担的具体义务;明确侵权者所必须承担的具体责任和所应受到的具体惩罚。
其次,要强化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对那些见利忘义、图财害命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依法认真查处,情节恶劣者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手软。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弄权渎职、纵容包庇违法分子的责任者,也要严厉惩治。
再次,要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生产流通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同时加强对企业行为的管理,严格推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服务。商业部门把好进货关,严禁假冒劣质商品流入市场。
最后,还要动员群众,共同进行社会监督。必须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拒购、投诉、反对假冒伪劣商品,建立包括新闻舆论在内的全民监督机制,使假冒伪劣商品像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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