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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凶杀案的缘与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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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06
第7版(国际)
专栏:国际随笔

  美国凶杀案的缘与源
黄晴
近年来,美国统计中保持持续增长的数字恐怕当首推凶杀案发率了。据报载,过去三年中,纽约的凶杀案年年破纪录;首都华盛顿去年有483人饮弹身亡,继续保持其“谋杀之都”的称号。据统计,美国的谋杀案发率比大多数欧洲国家至少高7倍,无怪乎美国一法学教授感慨说:“美国与暴力结下不解之缘。”
据民意测验,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已成为最困扰美国人的问题。舆论对此大量报道,不少学者也出面研讨分析,出谋划策,见仁见智。
有人说,美国的凶杀行为源于历史传统。美国有暴力夺取印第安人土地的历史,有对黑人施加私刑的历史,有西部牛仔枪战和黑手党械斗的历史。这种说法虽不能说没道理,但何以这种传统在四五十年代时未见发展,而到90年代却愈演愈烈?通过比较研究,这种“祖传宿疾”的说法似颇为牵强。
有人说,这是暴力文化影响所致。美国的影视充斥暴力场面,有人统计,在电视的黄金时间中,平均一小时有6—7个描述暴力行为的镜头。这种暴力刺激确是对犯罪有所影响。但又有人拿出研究成果证明,影视中的暴力场面主要产生“不安全感,受伤害感,不信任感,疏远感和忧郁感”,而不是杀人欲望。
有人说,凶杀案多是因为美国是多种族社会,容易发生种族冲突。这显然是种族偏见制造出来的借口。统计表明,在非命者中,94%的黑人和86%的白人都死于同种族人之手。
导致美国凶杀案多的一个直接原因是美国的私人枪支太多太滥,管理控制又不严。据统计,美国民间拥有约6000万支手枪,1亿多支长枪,因此偶发性凶杀事件的比例很大。按常理,从这方面着手解决凶杀问题当是顺理成章之事。但在美国,这件事却“知易行难”。在美国,有个名为“全国来福枪协会”的组织,成员300万,其中不少是政要,财力雄厚,是美国最有势力的院外游说集团。在它的呼风唤雨之下,控制枪支的立法行动每每流产。这个组织还有一块大招牌,叫宪法第二修正案,该修正案明文规定“公民有权持枪”,你若想控制枪支,它便给你扣上一顶“违宪”的帽子。此外,解决凶杀犯罪问题需要全国各州一致的努力,但美国是联邦制,处理犯罪属州和地方的权限。在控制枪支问题上,各有各的章法,如你动我不动,则法律就会形同虚设。
其实,暴力犯罪问题是所谓美国社会综合症的一个方面。有人指出,根本解决的办法是向“脱离犯罪的年轻人提供体面生活的机会”。然而,资本主义的美国经济制度,其运行机制恰恰需要并且造就了贫富悬殊的两极结构,总要有一批失业者,一个不能“过体面生活”的阶层,一个在物质上和精神上被侮辱、被损害的阶层。因此注定上述建议只能是一种良好的梦想。
(附图片)
也是世界之最 朱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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