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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除“揽储”的消极影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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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祛除“揽储”的消极影响
河北 朱荣璋
为了大办储蓄,各专业银行相继采取了“揽储”的措施,即动员银行职工都去广揽储户。这一措施促进了储蓄存款的增长。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也产生了种种消极影响。通常,各银行下达揽储任务时按揽到的储蓄余额的多少确定奖励比例。揽到的多,奖励多;揽到的少,奖励少;完不成揽储任务要挨罚。为了少挨罚,多拿奖金,一些银行的职工除了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去广揽储户外,还利用工作时间揽储,打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揽储”的奖金支出加大了储蓄成本。揽储者的奖金(有的叫揽储费)不是在“储蓄业务支出”科目内列支,就是在“储蓄管理费支出”科目内列支,都属储蓄成本的范围。揽储费支出越多,储蓄成本越高。据1990年第11期《中国投资管理》杂志披露:1989年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储蓄成本率已达到16.08%,而储蓄存款的平均收益率只有9.97%,每吸收万元储蓄存款就要亏损611元。
因为揽储有一定比例的揽储费用,所以一些企业的会计及“小金库”保管者将暂时不用的钱以个人名义存入“有关系”的专业银行,诱发了个人侵吞公款利息的现象。据建设银行张家口中心支行1990年8月召开的“储蓄业务研讨会”透露:一些储蓄机构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把一些单位的公款拉去私存,个别储蓄所公款比例竟达到50%以上,公款私存造成了储蓄存款余额的严重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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