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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受贿二万五千多元 原洛阳市委书记武振国被开除党籍 中纪委要求全党加强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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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2
第4版(要闻)
专栏:

  利用职权受贿二万五千多元
原洛阳市委书记武振国被开除党籍
中纪委要求全党加强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本报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陈维伟、舒瑜报道:在中央纪委直接过问和河南省委的领导下,河南省纪委会同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厅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原洛阳市委书记武振国受贿案。经查实,武振国受贿25000多元,已被开除党籍,河南省检察机关已依法批准将其逮捕。近日,中纪委就此转发了河南省纪委的通报,并加了批语,要求全党加强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经查实,武振国于1985年至1988年担任洛阳市委书记、市长期间,严重以权谋私,多次接受贿赂。1985年夏,洛阳市美陶公司经理高某为了达到多贷款的目的,先后给武振国送去东芝牌洗衣机、东芝牌电冰箱各1台,价值人民币2600元;洛阳市郊古城乡空调设备厂厂长刘某,因财产纠纷及合资办厂等事想取得武振国的支持,于1986年冬给武振国送去1台空调机,价值2600元;洛阳市西工区化工厂厂长许某,为了把侄子一家3人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给武振国送去收录机和名牌进口照相机各1部,价值1940元;洛阳市箱包厂厂长兰某为感谢武振国为该厂引进生产线和解决经济纠纷说过话,从1987年10月到1988年5月,先后送给武振国电子手表2只、佳能牌全自动照相机1部、雅马哈电子琴1部,共价值2260元;1988年,武振国接受洛阳市建筑公司经理刘某用公款购进的高级家具22件、空调机1台和现金5000元,受贿价值16400多元。此外,武振国还利用职权让市建筑公司为其超标准装修住房,包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人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中纪委的批语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抓住武振国受贿案这一反面教材,向广大党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反腐蚀教育。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严峻斗争。共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得起这场斗争的考验。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十三届六中、七中全会《决定》,下功夫抓好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党风和廉政建设,严格各项制度、规定,加强监督,严肃执纪,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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