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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产推动社会化服务 以服务促进商品化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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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09
第5版(理论)
专栏:县委书记县长工作研究征文

  以生产推动社会化服务 以服务促进商品化生产
中共浙江省江山市委书记 梅崚
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实践中,常常碰到这样一种现象:广大农民一方面迫切需要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又冷落已经建立的服务组织。
那么,如何在实践中正确把握两者的矛盾关系,不断促进对立的一面向统一的一面转化呢?我们认为,关键是要解决好生产与服务“两张皮”的问题,在实践中做到以生产推动社会化服务,以服务促进商品化生产。
首先,要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现阶段家庭经营的基本特点是“小而全”,一家一户分别经营几亩地、几亩山,什么都要种一点,养一点,产品量不大,商品率不高。这种状况是造成家庭经营与社会化服务相斥、相对立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各级生产指挥系统应该强化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并运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杠杆,组织一家一户进行专业化、商品化生产,切实把“小而全”变成“小而专”,由一家一户的“小而专”,组合成一个村、一个乡、一个市的“大而专”。如我市按照“一业一品”的思路,发动5万农户在红土丘陵上种柑桔、猕猴桃等水果,5年中,种植面积发展到11.4万亩,总产量达2万余吨。这种生产方式,对单个农户是“小而专”,对整个市来说,就是“大而专”。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程度比较高,便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全市现已办起产、供、销为一体的果农协会40个,拥有会员1300多名,建立了市、区、乡、村四级科技服务网络,拥有311名“果树医生”。这些建立在专业化、商品化基础上的服务组织,普遍受到农户的欢迎。
其次,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要促进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发展。在“小而全”的农业结构下,要分门别类地建立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性服务组织,条件是不具备的。但这并不是说,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只能等到条件成熟后再发展,而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在条件未成熟时,也完全应该通过本身的介入,促进当地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发挥其“导向”作用。这就要求各服务组织要围绕发展农村商品经济这个共同目标,做好服务工作。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实践中把握三点:一是应根据商品化、专业化生产的需要加以选择。我市周村乡原生产柑桔、板栗、杨梅等多种水果,商品率极低。该乡经过调查研究,认定发展猕猴桃最容易形成商品化生产,并从乡到村建起猕猴桃服务体系,从而引导农民的水果生产向猕猴桃倾斜。仅3年时间,该乡一举成为浙江省最大的猕猴桃基地,产品通过香港市场畅销国外。如果这个乡在建设服务体系时“平均用力”,就不可能使猕猴桃形成商品优势。二是社会化服务机构建立之后,要主动为商品化生产承担市场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商品化生产不“半途而废”。我市发展食用菌生产时,即遵循了这一原则。当市场出现波动,食用菌价格直线下跌,农民出现“卖菇难”时,我们对食用菌采取“保护价”的办法,菇农的利益和积极性保住了,从而促使全市食用菌生产沿着商品化的道路稳定、持续的发展。三是凡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服务机构,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适当采取优惠政策加以扶持,以便服务机构有能力为农户承担风险。事实上,发展和壮大、健全社会化服务机构,也就是发展和壮大商品经济本身。
第三,必须使社会化服务体系与生产指挥系统协调统一。生产指挥系统下达计划任务与服务体系之间客观上可能存在着冲突。这时,市(县)、乡党政部门和村级的“两委”应当承担起协调的责任。比如,我市的吨粮田建设领导机构,由市、乡政府领导挂帅,做到指挥生产与开展服务相辅相承,有机结合,结果使吨粮田建设搞到哪里,服务组织就健全到哪里。吨粮田建设使四个乡健全了服务体系,服务体系又促进6万亩中低产田成为吨粮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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