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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国之本”与“强国之路”相辅相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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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5
第5版(理论)
专栏:

“立国之本”与“强国之路”相辅相成
武汉大学教授 姚梅镇
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的必然,而坚持改革开放,又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措施。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两者相辅相成,而前者又是根本。
我国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把对外开放作为长期基本国策,正是基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十一年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在利用外资、发展外贸方面,已取得显著成绩。但是,大河奔流,泥沙俱下,随着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及科学管理方法的引进,也不免渗入了一些不健康的、有害的东西,并因而导致人们思想上的混乱。有的人只看到国外某些先进的东西,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就以为国外的东西什么都好,中国的东西什么都不行,终至美丑不分,是非不明,看不到本国的国本和社会主义的优势,“唯洋是举”,“唯洋是崇”,在大好的开放形势面前,迷失了方向,这是一种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危险倾向。
首先,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社会主义化,绝不是资本主义化或资产阶级自由化;开放引进,更不是“全盘西化”,而是取利去弊,为我所用。进行这种取舍扬弃的唯一标准,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离开这一标准去“开放引进”,必然会走向反面。旧中国丧权辱国的惨痛教训,至今记忆犹新。从清末到国民党统治时期,帝国主义资本凭借炮舰政策,闯入中国国门,在中国横行无忌,为所欲为。像怡和、太古、美孚、花旗、日清等外国公司、银行,通过修铁路,开矿山,办银行,建工厂,以及垄断内河航远、海关、邮电,开设租界、划分势力范围等等手段,疯狂掠夺中国资源,剥削中国人民。这种殖民主义的外资渗透和控制,使旧中国沦于半殖民地的苦难深渊。
以史鉴今,我们今天在社会主义原则和制度下,在自力更生基础上,依照平等互利的方针,实行开放,欢迎外国投资兴办企业,但首先必须坚持把握外资投向的导向。这种导向的标准,就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方针和经济发展战略。我们为了广开利用外资渠道,还开辟了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让外商成片开发土地等等。但这绝不是政治特区,绝不是租界,绝不是割让土地,而是在我国主权和法制管辖下,用国外的钱,办我们自己的事,使外资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这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才有可能实现。如果像有些人那样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则利用外资必将导致其为资本主义服务了。列宁在苏维埃建国初期,在实行对外开放,采用租让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即已密切地注视其消极的一面,指出:实行租让制,会造成一些市镇带来的资本主义习气,使农民腐化,应当加以监视,应该处处用自己的共产主义影响来抵制。这是值得记取的教导。
其次,我国对外开放,一直是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自力更生与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紧密联系的。没有独立自主,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一切受制于人,还谈什么外资为我所用?旧中国统治者正是“唯洋是主”,仰人鼻息,才自食民族工业濒临绝境的苦果。所谓自己力量,既包括物质力量,更包括精神力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社会主义的凝聚力。有了这种力量,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才能立足于世界之林。正是我们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一切外来干涉、禁运、制裁,都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再者,对外开放也将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而不断改革、完善。我国同西方国家进行经济交往,既有经验不足的问题,也有体制上的矛盾问题。诸如社会主义公有制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社会主义经营思想与管理体制同资本主义经营思想与管理体制的矛盾,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矛盾,社会主义劳动制度同资本主义劳动制度的矛盾,以及其他意识形态的各种矛盾等等,都将带来不少问题,需要解决调整。但这些都是具体实行中的困难,并不涉及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改造。不同制度的国家,在求同存异的方针下,完全可以进行经济交往。十一年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既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又贯彻平等互利的方针,我国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下有效地利用了大量国际资本,外国投资者公认我国是一个有利而稳定的投资环境,我国正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这些事实有力地驳斥了各种自由化、私有化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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