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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聊城专区合作社 应该重视煤炭下乡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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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16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濮阳、聊城专区合作社
应该重视煤炭下乡工作
编辑同志:我这次到平原省濮阳、聊城专区检查工作,发现这两个地区的煤炭下乡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当地领导机关对于这样重要的工作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这两个地区交通不便,群众没有烧煤的习惯。但当地燃料不足,许多群众常常蒸一顿馍吃三天。有的地区甚至砍伐活树作燃料。从一九五○年起,国营煤建公司就在该地区卖煤,但因运费太大,煤价较高,农民无力购买,还是不能解决燃料问题。今年煤炭业务改由合作社经营后,煤建公司又减低了煤价,但销煤任务还不能完成。濮阳专区七、八两个月中销煤量仅占下半年销煤计划的百分之十五;聊城专区第三季度销煤量仅占原计划百分之三九点二二。远远落后于群众的实际需要。
为什么不能完成销煤计划呢?主要是部分县社的领导干部不重视这一工作,配备的干部又少又弱。这些干部连日常业务都很难应付,那里能向农民进行宣传呢?其次是部分县社领导干部有保守思想,不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盲目地认为煤炭销不掉。
当然还有其他原因,这里不一一列举了。希望有关机关立即检查煤炭下乡工作,及时纠正缺点,解决农民燃料问题。
天津市煤建公司 聂铁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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