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阅读
  • 0回复

罚没款的管理亟待加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罚没款的管理亟待加强
最近,我局对我市5家执法单位的罚没款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这些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坐支、转移、拖欠罚没款严重。1989年1月至1990年7月,这些单位罚没款收入总额为76.6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48.25万元,抵减支出9.82万元,转移、坐支、拖欠、结存未交达18.62万元。有一个局从收取的8万元罚没款中自行提成1.7万元,转入局专项补助帐户1.2万元,汇拨下属某单位0.5万元。有的局还直接在收取的罚没款中报销旅差费、办案费,购置小汽车和其它办公用具等。
二、缴销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这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与执法单位之间、执法单位与地方财政之间在结算时间、结算内容等方面不按规定办事;执法者领用的罚没收入票据多种多本,又不及时与本单位结算;执法单位各科室自行制证立帐,自行向财政解缴罚没款,领取办案经费;执法者开具的收据漏页、跳号串号较多。
三、使用的罚没收入票据不统一。一些执法部门目前使用的罚没收入票据有省、地(市)财政罚没收入统一票据,还有套印税务监制章的定额小票统一收据,其它一些非正式的票据也混杂其中。
四、对执法部门缺乏严格的监督。目前,执法者对违法者进行监督的依据较多,但公民对执法者进行监督的具体依据不多。据反映,一些执法单位的极个别人员,在对违法违规者进行处罚时不开发票,将财物中饱私囊,而违法违规者或其他人惧怕报复,因而不敢向有关部门反映。
罚没款管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原因一是地方财政困难,不能执行国家按实核销办案费用等有关规定;二是没有一套具体的、严格的管理制度;三是某些执法单位的人员把自己排除在监督之外。
正确地收取和使用罚没款,既关系到对违法违规者实行有效地制裁和惩罚,也关系到执法单位依法办事,树立党和政府的威信问题。因此,罚没款的管理亟待加强。
           湖北麻城市审计局 欧阳永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