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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关于是否保留联盟的全民公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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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7
第6版(国际)
专栏:小知识

  苏联关于是否保留联盟的全民公决
苏联关于是否保留联盟的全民公决(全民投票)定于3月17日举行。鉴于近年来苏联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和分立主义倾向空前严重,一些加盟共和国提出退出苏联的要求,甚至自行宣布“独立”,因此是否保留联盟的问题严重地提到苏联人民的面前。去年12月,苏联第四次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总统戈尔巴乔夫的建议,作出就此问题组织全民公决的决定,要求苏联公民在全民公决中对“是否必须保存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平等的主权共和国的革新联邦”这一问题作出“赞成”或“不赞成”的回答。
为组织好全民公决,人民代表大会还通过了《全民投票法》。该法规定:年满18岁、根据法律享有选举权的全体苏联公民有参加投票的权利;“限制苏联公民参加投票权利的做法是不允许的,并将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列入投票名单的公民有半数以上参加投票,以及全民投票结果有半数以上参加者表示赞成”,提出供全民投票的决定就算通过;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该法还规定,通过苏联全民投票作出的决定将是最后的决定,该决定在苏联境内具有强制力量。1991年1月1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组织进行投票及其保证措施的决定,并定于3月17日在全苏进行。
由于部分加盟共和国立法机构拒绝在本共和国境内组织公民投票,2月底苏联最高苏维埃就全民投票的措施通过决定,宣布有关共和国抵制3月17日全民投票的决议为非法。3月1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还专门作出人民代表协助举行全民投票的决定,派苏联人民代表到各地观察全民投票情况。
                      (叶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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