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阅读
  • 0回复

工程设计不当者将受经济处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7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工程设计不当者将受经济处罚
我国基建领域中因工程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引起的概算增加,是造成投资浪费,扰乱建设秩序的最大“黑洞”。国家计委决定从今年起采取一项重大措施解决此问题,作为在基建领域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重要内容。
这一措施就是扣减设计费。具体规定为: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2%—3%,扣减全部设计费的3%;超过原概算的3%—5%,扣减全部设计费的5%;超过原概算5%—10%,扣减全部设计费的10%;超过10%以上的扣减20%。      
        (2月24日《信息日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