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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台湾“国家统一纲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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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8
第1版(要闻)
专栏:

  评台湾“国家统一纲领”
本报评论员
最近台湾当局几经修订通过了“国家统一纲领”。我们乐见台湾当局认同促成祖国统一,也寄望台湾当局能够摒除幻想,以务实的态度,积极发展两岸关系,扩大两岸交往,以利于祖国的统一。
为了解决台湾问题,中国共产党早就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并积极地采取措施,缓和海峡局势,促进两岸交流,推动直接“三通”。这些为祖国和平统一所作的种种努力符合两岸人民的利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与响应。现在,台湾当局推出了这个“统一纲领”,对两岸人民盼望已久的“三通”、交流、高层互访以及协商统一等作了有意义的表示,这不失为一种顺潮应势之举。
作为台湾当局“未来大陆政策的最高指导方针”,此“纲领”颇有可议之处。
“纲领”要求两岸“在互惠中不否定对方为政治实体”,“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等等,其目的就是要让台湾以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进入国际社会,谋求外交上的所谓“双重承认”。显然,这种要求是极不现实的。近年来,台湾当局通过种种手段,竭力在与同我建交国设立具有官方性质的代表机构,签订官方性质协定,搞所谓“务实外交”、“双重承认”。现在台湾当局又将某些不应有的条款写进“国家统一纲领”中,并以此作为发展两岸关系的筹码,要求大陆承认台湾为所谓独立的、对等的“政治实体”,在“国际间相互尊重,互不排斥”。这是违背两岸人民以及中华民族利益的。按照国际法,一个国家不可能存在两个代表这个国家的对等政府。所谓“双重承认”只会导致“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这只能使两岸走向分离,而不是迈向统一。如此,岂不与“纲领”所揭示的“促成国家的统一”等原则相悖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早已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台湾当局应正视此一现实。
两岸经过数十年的对立、隔阂,已各自建立起一套不同的社会制度。我们不回避这一客观现实,提出“一国两制”实现两岸统一的方针,也就是两岸可以在一个国家的前提下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你实行你的资本主义,我实行我的社会主义,“井水不犯河水”。我们的主张旨在“求同存异”,联合两岸共图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最现实的途径。但是,台湾当局在“国家统一纲领”中要求大陆“秉持政治民主、经济自由、社会公平及军队国家化的原则,共商统一大业”。“纲领”通过后,台湾当局有的人宣称:其大陆政策的目标,是“和平转变大陆”;“大陆政策的基本原则”,是“逐步进行文化、经济层面的交流和交往,使中共政权转变,最后才是政治层面的接触,以民主、自由、均富的方式完成中国统一”。这就明确显示,台湾当局仍然未能放弃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目标”。这不是务实明智的选择,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为了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当务之急是台湾当局应尽速开放两岸直接“三通”。这是两岸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共同的利益所在。“纲领”提出“开放两岸直接通邮、通航、通商”,这无疑值得欢迎,可却把它放在不知何时才能实现的“中程”阶段,这又不禁使人怀疑台湾当局对实行“三通”的诚意。两岸加强交流、沟通,可以增进共识,建立互信。“纲领”也提出,“以交流促进了解,以互惠化解敌意”,我们希望台湾当局拿出实际行动,做到言行一致。
祖国统一是一项千秋伟业,关乎海峡两岸乃至海内外全体中国人的利益。我们希望国共两党以及其他党派共同来进行讨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祖国和平统一方案;希望两岸能尽早坐到一起来,进行对话、谈判。祖国统一,纲领、口号固然重要,而更重要的在于行动。我们期盼台湾当局能在祖国统一大业中走出实际的步子,真正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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