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电报迟到造成损失近万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电报迟到造成损失近万元
我区经委建材站向山东滕州市南沙河砂厂购买了一千一百四十九吨黄砂。一九九○年六月二日,厂方发来了电报,叫我们到青町火车站接货。但是,直到六月十二日,我县韩村邮电支局的邮递员才把电报交给一位农民捎回来。电报在这位农民手里又耽搁了四天。六月十七日,我们赶到青町火车站,火车站罚了我们七千四百九十元“延期使用费”。由于黄砂未能如期交给用户,我们被迫每吨黄砂降价两元,又损失了二千二百九十八元。
事后,我站多次找到韩村邮电支局,县、市邮电局要求赔偿,但毫无结果。
         安徽濉溪县五沟区经委建材站 张瑞喜口述
              五沟区委宣传部 金戈代笔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