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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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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19
第4版(国际)
专栏:

  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工作
陈光毅
我国80%的人口在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农民问题和农村工作。中国革命是从农村开始的,我们的改革也是从农村开始的,我们的经济建设是以农业为基础的,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能够取得巨大胜利,是和农民的艰苦奋斗、农村的稳定发展分不开的。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如果农村发展缓慢,就会拖现代化的后腿。如果城乡不能协调发展,工农联盟就难于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难于充分发挥。因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始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大农民的历史选择。建国以来,我们党领导广大农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在农村推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各项改革,并实行了对外开放的政策,为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了路子,创造了适宜的环境,奠定了基础。从福建情况看,无论在沿海还是在山区,都有一些乡村坚持两手抓,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如福州郊区洪山乡成为全国10个“最佳乡镇”之一;龙海县角美镇、建瓯县芝城镇进入全国100个“明星乡镇”;泰宁县帐干村等一批村成为全省的“双文明村”。这些乡村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展现了雏形,提供了实践依据。但从总体上看,农村社会生产力还比较低,相对地讲,农村的社会进步还比较慢,因此,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江泽民同志最近在党的七中全会上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少数人富,多数人穷,也不是社会主义”,所以,我们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一项根本任务,就是组织引导广大农民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壮大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推动农村朝着更高、更远大的目标迈进。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期的目标、渐进的过程,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从这一段我们在农村调查座谈中大家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应该包括:发达的农业、新型的农民、富裕的生活、文明的环境、健全的体制、坚强的领导。具体含义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村社会生产力相当发达,农村经济全面振兴,基本实现了农业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农村的城镇化建设达到一定的规模;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有很大提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劳动者;农民物质和文化生活丰富,生产、生活设施基本完备,实现了共同富裕的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社会风气良好,环境整洁优美,农村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基本完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发展;农村以公有制为主的经营体制和有计划商品经济运行机制健全,经济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健全,党组织在农村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能够带领广大农民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各项建设事业。
当然,要实现上述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而且随着历史的进步、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应该不断充实、丰富。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必须从现在做起,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这个目标前进。90年代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制定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同时,相应地制定新农村建设的蓝图和实施的措施,并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过5年的努力,使农村有计划商品经济有较大发展,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有明显提高,粮食总产量登上新的台阶,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副产品日趋丰富。不断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乡镇和村级集体经济年平均纯收入分别由现在的28万元和6.4万元提高到40万元和10万元,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做到能够为农户生产和流通提供全过程的服务。不断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开发性农业、创汇农业以及闽台农业合作取得较大进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有较快进步,基本实现初等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保健,劳动者素质有较大提高。大多数农民生活迈向小康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元。农村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基层政权更加巩固。
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建设新农村的最根本任务。从福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省情出发,我们认为,农业综合开发是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一项战略措施。近几年,福建省坚持实行“山海经继续念,山海田一起抓”的方针,农业综合开发呈现出喜人的形势。今后5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的主攻方向是,抓好耕地开发、山地开发、海域开发、内陆水域开发、畜牧开发、农副产品的加工增值和系列开发,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尤其在农副产品加工、储运、推销方面,唱“主角”,挑重担。在农业综合开发中,要注意做到5个结合:资源开发与科技开发相结合,增强农业综合开发的后劲;产业开发与市场开发相结合,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规模开发与分散开发相结合,拓宽综合开发的路子;开发与开放相结合,强化农业综合开发的活力;经济效益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保持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
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开放,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关键。首先,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了增强服务实力,要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像抓扶贫一样重点帮助扶持集体年纯收入1万元、人均集体纯收入10元以下的“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省、地两级每年从扶贫专项资金中划出一笔资金,作为扶持“空壳村”的专项基金,并派得力干部下村帮助工作,在三、五年内,“空壳村”的集体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要像重视农业生产那样重视农产品流通,推进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第二,要充分发挥我省综合改革试验区的优势,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资金,特别要率先搞好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加快传统农业改造步伐。并且要围绕实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建立创汇农业和创汇乡镇企业基地,健全贸工农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提高农村经济的外向度。第三,加强对农村改革开放的组织领导。对实践证明成熟的改革开放方案,要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对不完善、不配套、不协调的改革开放措施,要在稳定的前提下加以完善,在深化改革中加以解决;对实践中已经提出的改革开放新课题,要积极组织试点,探索路子。
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标志。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我们计划分3年,每年组织万名以上干部到农村去深入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引导农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农村经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基础。要教育党员带领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道路;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密切干群关系;教育群众认清联产承包制的社会主义性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通过教育,真正把广大农民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精神支柱立起来,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到1995年力争50%以上的农村青年掌握一至二门实用技术,农村文盲率降到5%以下。不断建立健全农村文化、科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体系,搞好农村村镇规划和环境建设。深入进行农村普法教育和民主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只有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村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前进。我们要求地县乡三级党政领导的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转到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扎实工作。村级组织是农村各项事业的最直接的基层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花大力气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我们已经作出规划,从今年起,5年内使村级一类党支部和村民自治示范村都提高到7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格局,增强党在领导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放眼未来,立足当前。首先要抓好规划。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分类实施方案,重点帮助乡、村搞好规划。其次要抓好教育。重点是组织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习七中全会精神。春节前后先集中抓几个月,组织各级干部下基层,边传达、学习边抓工作。通过教育,使农民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二条原则”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五个坚定不移”,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第三要抓好典型。确定一批不同类型的试点,搞好典型引路。第四要抓好落实,改进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到群众中去传精神、鼓干劲、办实事,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带领全省广大农民艰苦奋斗,朝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作者为中共福建省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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