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4阅读
  • 0回复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初见成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0
第2版(经济)
专栏: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初见成效
本报讯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经过治理,初见成效。目前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平方公里。
1988年国务院批准将长江上游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云南、贵州、四川、甘肃、陕西、湖北6省78个县先后开展了治理工作。据统计,长江上游严重水土流失地区共建坡改梯68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318万亩(包括经济林果81万亩),种草40万亩,封禁治理230万亩,保土耕作250万亩,治理小流域795条。
各地为了保证治理工作的顺利进展,编制了重点治理区总体规划、省重点治理区规划,重点县规划,小流域实施规划等,还引导群众制订了一系列法规和乡规民约,动员了千家万户治理水土流失。各地群众以投劳为主,仅去年一年就投工日1.44亿个,动土石方量1亿多立方米,目前长江上游的水土保持工作已广泛展开。          
           (刘沙)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