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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这样办“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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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1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岂能这样办“实事”
许伯贤
近闻某地供销社为职工办了这样一件“实事”:向家属在农村的职工优惠提供市场紧俏的化肥。当地农民议论纷纷:那些优惠供应的化肥,还不都是从国家计划数中“挖”出来的?给本单位职工优惠了,吃亏的还不是咱这些不沾不靠的人家……
在市场平价化肥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群众产生这种议论是很自然的。这样办“实事”,厚了本单位、本部门的职工,薄了社会上大多数群众。办这种“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实事”,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试想,如果那些掌管钱、财、物的部门和单位,都这样为自己的职工办“实事”,岂不使社会上广大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吗?这种只从小团体利益出发,不顾大多数人利益的行为,实质上是行业不正之风的一种表现,应在纠正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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