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纪念“十七条协议”签订四十周年 首都藏学界举行座谈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1
第4版(要闻)
专栏:

  纪念“十七条协议”签订四十周年
 首都藏学界举行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廖玒、刘晓林报道:今年五月二十三日,是《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十七条协议》四十年纪念日。三月十七日至十九日,在北京的六十余位藏、汉族专家学者和民族工作者聚集一堂,参加了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和中国藏学杂志社联合举办的以西藏“历史和现状”为题的学术座谈会。
与会学者畅谈了“协议”的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指出“协议”是中央解决西藏问题的一个纲领性文献,在西藏历史和西藏与祖国关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实践相结合,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光辉范例。“协议”的签订是西藏与祖国内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反映了西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学者们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四十年来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西藏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学者们驳斥了流亡国外的分裂集团及其追随者利用所谓“西藏问题”、“人权问题”,对西藏历史和现状进行的歪曲和诬蔑。他们严正地指出,西藏历史不容许篡改。学者们用大量的藏、汉文史料和官方文书档案论证西藏的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是中央政府规定的,西藏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领土。一些学者还从国际法的角度,批驳了国外反动势力利用“人权”及民族自决权等问题散布的谬论。
出席座谈会的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有:阴法唐、张声作、多杰才旦、卓加、多杰才让、李觉、郑必坚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