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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受表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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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3
第4版(要闻)
专栏: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受表彰
据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胡晓梦)共青团中央今天召开全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
今天受到表彰的15个先进集体和10个先进个人都来自基层团组织。团中央号召各级团组织以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自觉担负起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这一义不容辞的责任。
受到表彰的15个先进集体是:共青团深圳市委、杭州市委、济南市委、延边自治州委、阜新市委、沈阳市委、共青团北京市宣武区委权益部、共青团成都市委权益部、共青团太原市委维权部、共青团哈尔滨市道里区委、共青团河北省临西县委、共青团江苏省涟水县委、湖南桃源纺织印染厂团委、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团委、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机务段团委。受表彰的10个先进个人是:栾伟东(辽宁)、钱爱民(河北)、李俄柱(山东)、单德玲(北京)、刘兴海(青海)、佟少军(冶金战线)、陈金华(甘肃)、唐庆军(贵州)、李永红(山西)、吴承江(福建)。
王平、程子华、叶飞等出席了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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