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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利用发票偷漏国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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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岂容利用发票偷漏国税
我市闸北区税务分局在税收检查中发现,当前,违反国家颁布的发票管理法规,偷逃税收的现象严重。仅去年,闸北区税务部门查获发票问题中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1万多起,追补税款和罚款达820多万元。
更令人吃惊的是,在全市深入开展税收、物价、财务大检查活动中,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去年12月14日,安徽蚌埠一客户从上海振巷综合商行批发皮茄克62件,计金额2.7万元。这个商行的经理为了在元旦期间多给职工发奖金,竟通过非法手段买到一张伪造的“上海申渝科技经济公司经营部”户名的发票,开给客户,然后将这笔2.7万元的营业款存入私设的“小金库”,偷逃税收3000多元。
利用发票偷漏税的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新闻舆论机关也应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和税收政策,以增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的发票凭证意识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上海闸北区委办公室 徐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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