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禁止擅自制售火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禁止擅自制售火枪
近几年来,我县农民拥有的火枪数猛增,仅大杨集乡就有各种火枪1000多支。火枪的持有者大多是青年人,他们没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就擅自使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今年春节前后,在我县境内的国道310公路上发生多起持火枪抢劫水果运输车事件。在某乡发生的一起聚众斗殴事件中,竟有100多支火枪对峙,幸亏被当地派出所及时制止,才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
据了解,这些火枪都是私人制造的,一些人专门以制造火枪牟利。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擅自制造、销售火枪的行为。
河南虞城县广播站 李东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