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两部委通知开展陇海—兰新地带城镇体系规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7
第3版(经济·体育)
专栏:

  两部委通知开展陇海—兰新地带城镇体系规划
本报讯 建设部、国家计委近日联合发出《关于编制陇海—兰新地带城镇体系规划的通知》,要求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十省区,以区域性能源资源、有色金属资源和其他原材料资源的开发为重点,以欧亚大陆桥国际交通走廊为基础,依托各级中心城镇开展综合规划。
陇海—兰新地带东起连云港,西至阿拉山口,全长4111公里。该地带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有色金属等资源与生产的集中地带。部、委文件要求有关省区、国务院有关部门,抓住时机,紧密配合,围绕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以城镇发展与布局为重点,密切结合综合交通运输网的发展,系统优化,合理配置,两年内完成规划工作。
                         (顾文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