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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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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农村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本报讯 全国农村老龄工作经验交流会于12月6日至10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召开。国务委员陈俊生代表国务院向会议发了贺信,全国老龄委名誉主任聂荣臻、陈丕显也向会议写信祝贺。
据了解,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亿,其中近80%生活在农村。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不断加快,部分地区已成为老年型的地区。目前,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颁布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  (袁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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