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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重新为水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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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3-28
第7版(国际)
专栏:

  法国重新为水立法
本报记者 张启华
法国的水资源相当丰富,全国可开发的水量每年达1800亿立方米,而年消费量为400亿立方米。但近两年因天气严重干旱,全国已有57个省不同程度地出现缺水现象,农田龟裂,城镇居民用水受到影响。工农业生产造成的水质污染也令人忧虑。3月19日、20日两天,法国在巴黎科学工业城召开了一次题为《为了水的生命》大会,讨论加强水的保护和管理。罗卡尔总理呼吁为水立法,并宣布在环境部设立一个新的专门管水机构。
法国现行关于水的法规不少,都是从1898年至1973年间制订的。其中许多条款已不适合现实生活的需要。环境国务秘书拉隆德经过3年准备,召开了此次会议。他认为新水法一要突出减少水质污染,同时重视对废水的回收、净化和防止雨水侵蚀。二是确定国家和地方分工治理水质的体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谁污染环境谁负责消除。三是制订水上治安条例。这项草案将于下月提交议会讨论通过。
从目前情况看,实行新的水法还有些尚待解决的问题。例如近年来由于可开发的水资源越来越有限,代价越来越高,为此,政府重视节约用水,厕所水箱经过改造,耗水量可从10升减少到6.7升;加工一升牛奶用水量也可从7升下降到1升……这些节水经验将被推广。
随着加强对水的管理,水的价格问题也提出来了。合理提高水价有利于控制用水,特别是限制消费量很大的工农业用水。提高水价是大势所趋,但如何照顾各方利益还是一个问题。
                     (本报巴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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