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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慎重查清案情 “三·九”事件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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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4
第4版(要闻)
专栏:

  福建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慎重查清案情  “三·九”事件依法得到妥善处理
新华社福州4月3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3月9日,福建省平潭县5069号船渔民与台湾省三名人员发生海上纠纷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在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之后,已由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处理。
据此间有关人士介绍,“三·九”事件发生后,我公安部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现场勘察、尸体检验和伤情检查;对涉及本案的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有关证人进行了询问。在本案查清、侦察终结后,检察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两岸关系发展的大局出发,慎重地进行了研究,作出了严肃的处理。
台方人员周宪光在与渔民林绍程扭打时开枪,击中在旁的渔民林武,致使林武伤重身亡,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应负刑事责任。鉴于当时双方扭打,周宪光的行为属防卫过当,及周开枪后参与抢救受害者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周免予起诉,但周需负民事赔偿责任。
周宪光与其他两名作为证人滞留大陆的台方人员程起、赵宏瞻今日已返台。
在这一海上纠纷事件中,台走私者赖正男逃避海关监管,雇用大陆渔船、渔民,亲自押船,企图将走私货物运往台湾,平潭县6名渔民为赖正男提供运输工具和人力,均属走私行为。
对上述当事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做出处理。
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对于今后类似的突发事件,我们将继续从维护、保障两岸人民的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出发,以发展两岸关系的大局为重,求得妥善处理。望台方与我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保证和促进两岸人民的正常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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