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4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
编者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在它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负责日常工作。全国人大设立了各个专门委员会,读者希望知道这些专门委员会有些什么职能,是怎样开展工作的,本报从今天起,逐一介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是全国人大设立最早的委员会之一。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人大常委会领导。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民族问题的议案,审议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中涉及民族问题的条款。例如,民族委员会曾就选举法、义务教育法、草原法、森林法等活动草案中涉及民族问题的条款进行审议提出修改建议。
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同民族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和法律草案。
3、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民族问题和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例如,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以后,民族委员会以推动贯彻该法为中心,组织力量到自治地区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并把该法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4、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
5、审议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目前,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法案室和调研室作为其工作机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