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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七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公报 (1991年12月12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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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3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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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七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公报
(1991年12月12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于1991年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协负责同志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学习和讨论了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和江泽民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一致表示拥护和赞同。
会议认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的伟大变革,是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造,是中国亿万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创举。我国农村改革和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确定的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与基本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中共中央的《决定》充分肯定了80年代我国农村改革和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90年代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并确定了相应的方针和政策措施,是进一步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决定》,对于推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巩固工农联盟,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抵御和平演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和委员,认真学习和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支持、协助各级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决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围绕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和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用工业水平和能力、推进农产品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做好扶贫和促进共同富裕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整顿社会治安等,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在同级中共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当地实际,发挥政协优势,采取多种形式,为开创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号召,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继续坚持和全面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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