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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委陈慕华提出 建议人大批准今年国家预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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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5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委陈慕华提出
 建议人大批准今年国家预算
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慕华今天上午在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1991年国家预算是可行的,建议大会批准这个预算。
陈慕华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对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讨论。
陈慕华说,1990年经济的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获得全面丰收,工业逐步回升,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从财政方面看,这一年组织财政收入的工作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尽管如此,经过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及财税战线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年财政收入终于超额完成了预算。从支出的实际使用情况看,国家财政努力保证了当年农业、教育、科技事业、重点建设、国防建设和调整职工工资的需要,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好转和国家急需事业的发展。财经委员会认为,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是财政赤字超过预算较多。各代表团在审议中提出,连年财政赤字对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希望早日解决这个问题。财经委员会认为,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赤字问题。
她说,1991年财政形势非常严峻,必须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基本建设,同时在各个环节中厉行节约,增收节支。
陈慕华说,各代表团在审议中对国家财政的严重困难深表关切,同时希望把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中所列赤字再压缩一些。国务院认真考虑了代表们的意见,确定对预算草案作一些调整:收入增加5亿元,即增为3443.1亿元;支出减少5亿元,即减为3566.56亿元;财政赤字由133.46亿元,压缩为123.46亿元。财经委员会赞同国务院所作的这个调整,并建议由国务院在本次大会之后,对具体收支项目的数额作相应的调整。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在预算报告中的有关数字也应作相应的调整。
陈慕华说,财经委员会认为,国务院提出的1991年国家预算是可行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1年国家预算。并建议在1990年国家决算编成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报1991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如果预算必须作部分调整,应事先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她说,为了顺利实现1991年的国家预算,财经委员会建议:把财政经济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提高经济效益上来,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依法理财,防止国家资财的流失和浪费。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各种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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